锦江之星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综合性旅游企业集团之一。集团以酒店、餐饮服务、旅游客运业为核心产业,并设有酒店、旅游、客运物流、地产、实业、金融六个事业部。注册资本20亿元,总资产170亿元。“锦江”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、“上海最具影响力服务商标”,列2007年“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排行榜”第53位、上海地区第5位。
为了迎合和满足大众化旅居消费市场的需求,1996年5月,在国内以连锁经营、品牌化导入的策略首创经济型酒店品牌“锦江之星”,截至2016年2月底,连锁店总数已超过1100家。近年,锦江之星以品牌输出等方式先后亮相菲律宾、韩国、法国和印尼等国,成为国内最早走向海外的经济型酒店品牌。
排烟管道要求:否
是否必须补贴装修:否
进入项目需城市轨道站点500米内:否
必须进驻物业首层:否
愿意进驻地下楼层:否
需要独立电梯:是
要求:
(1)出让方必须拥有产权与土地使用权;
(2)房屋及土地可用于商业服务业的用途;
(3)能获得建设锦江之星旅馆的立项标准
租赁:
有锦江之星承租物业,并投资将其改造成锦江之星旅馆。
要求:(1)出租人应拥有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,产权关系清晰;
(2)租赁价格合理,租赁期一般为15-20年;
(3)房屋可用于商业服务业或可改变为该用途;
(4)能获得建设锦江之星旅馆的立项批准;